同居代孕疯狂微信营销,打着代孕的幌子卖淫,

同居代孕业务微信营销

网上同居代孕越来越明目张胆,广告打到全世界哪里都是。尤其是微信朋友圈,这种同居代孕行为是否会违反公序良俗被法律所禁止呢?

近日,国家卫计委等12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禁止网站发布代孕服务的相关信息,并将清理和屏蔽网站上现有的相关信息。

在微博、微信账号、QQ账号等社交平台中,代孕机构也开启了新媒体营销方式,随时与客户进行沟通,而一旦发现危险信号,可随时弃号再行注册,成为难以清理和屏蔽的“顽疾”。

一些代孕公司同时拥有自己的微博账号、微信号、微信公众账号、QQ不孕不育医院哪家好询红房子号等全套网络营销手段,不少“代孕妈妈”更是通过社交网站随时发布消息,成为寻求代孕生意的“个体户”。

“今天又带一位代孕妈妈来医院检查了。”“今天又出生了一个健康的宝宝。”在营销代孕的微博账号“非凡孕育”的内容中,微博运营者不仅在简介中提供了详细的网站地址、微信号、QQ号、咨询热线电话,还以每天少则一篇、多则四五篇的文字加图片形式频繁更新与代孕相关的状态及文章,其中不乏如何哄宝宝睡觉、与宝宝沟通感情的内容,让一位网友在留言中大呼“贴心”。

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所谓公序,即社会一般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良俗,即一般道德观念或良好道德风尚,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

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活动要尊重社会公德,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有学者认为,代孕合同违反了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公序良俗原则,而且对家庭关系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是无效合同。也有人认为并非所有代孕行为均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而无效。

卫生部在2001年发布生效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曾明确做出过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违法实施代孕的法律责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有学者认为,在不规避法律、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国家、集体、他人合法利益、且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以夫妻双方的受精卵植入代孕者体内生育的形式而签订的代孕协议应该是不孕不育能检查出来吗 有效的。

代孕一直都是打击的对象,主要还是存在很多的违背伦理道德甚至牵涉到金钱利益的问题,越打击越来势汹汹,如何制止尚需法律来补缺。